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8月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不够规范,采购价格没有有效合理降低,一些地区部分药品供应配送不及时等问题尤为突出,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和群众受益程度。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国务院2010年11月发布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规范相关基本药物的采购机制,确保采购到的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自2009 年我国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双信封采购模式成为基本药物采购的主流。所谓双信封招标是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进行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通过经济技术标书评审的企业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一些省以双信封模式为蓝本,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良。目前我国基本药物招标主要存在两种典型模式:即安徽模式和上海模式。因此,本文拟对这两种基本药品招标采购模式进行对比分析,探究基本药品招标采购所存在的问题及探讨可行的建议。
二、文献综述
1、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现状
1.1 基本现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提出批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双信封制等要求, 以实现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的基本药物采购目标。然而,由于现有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存在不足, 导致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存在不合理,其可及性和质量问题引发各方关注。
1.2 两种模式的比较
1.2.1安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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