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全球最具技术含量的高高新技术产业之一,其创新发展不仅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而且有助于彰显各国在生命技术领域的科技水平。然而,生物医药研发产业与其他产业最大的不同,是其昂贵的研发成本及漫长的研制时间。创新药物研发投入成本高,且要面临研发成功和研发回报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影响因素。 因此,许多制药企业都无力维持创新研发活动。
国内生物医药研发产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创新药物研发领域,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较大差距,这主要体现在创新药研发投入以及创新药激励政策等方面。我国正处于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的关键时期,现阶段虽然已初步建立医药产业创新激励政策体系,但相关制度仍亟需完善。鉴于此,本文以具有全球较高创新药研发水平的欧盟为研究对象,在简要分析欧盟医药产业创新研发政策的基础上,采用案例剖析法,以诺华公司的甲磺酸伊马替尼为研究对象,通过真实案例验证欧盟医药创新政策环境的具体作用机制,同时为完善我国医药产业创新政策环境提供经验借鉴。
- 文献综述
从药品生命周期的角度,欧盟医药产业创新政策环境可分为研发、上市和流通三个阶段来研究,这三个阶段分别对应了创新药物的研发扶持政策,审批注册政策和市场回报政策。
创新研发融资阶段,胡元佳作者(2004年)在《国内外医药产业政策比较》中指出欧盟采取了减免税收、建立研发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措施,其中欧洲投资银行和欧洲投资基金给创新药物的研发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审批注册阶段,梁毅作者(2009年)在《欧盟抗肿瘤药品特殊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间情况分析》中提到欧盟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设置了罕见药审批程序(OD)、例外情况规定(EC)、加速审批程序(AE)和仿制药集中审批程序(GME)等多种加快新药审批的政策,而本文研究的伊马替尼则同时采用了OD、EC和AE三种程序或者上市许可
市场回报阶段,张念先作者(2007年)在《欧盟对创新药品的注册保护制度》一文中指出欧盟对专利药有市场独占--专利延伸保护和补充保护证书,以及数据独占—注册信息保护期等保护政策。对于伊马替尼这样的罕见药,王茜作者(2015年)在《欧盟罕用药政策的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中也提到欧盟对其在定价、使用和报销上也有相关的政策扶持。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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