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一)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作为,新作为要靠新奋斗,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此背景下,国内一些知名学者开始研究人民美好生活,并且阐释了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广泛,然后以此为基础, 进一步探究人民美好生活的多维层面,同时结合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相关成果,设计美好生活的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维度,最后梳理出美好生活的实现路径。应该说,在人民美好生活的研究过程中,国内学者对习近平的著作和理论进行了深刻地发掘,并且围绕着习近平的一些基本理论展开了广泛的讨论、甚至是理论的交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对人民美好生活的维度及实现路径的探讨,成为研究中的重要特色。
从国内来讲,当前对于人民美好生活的维度及其实现路径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美好生活:人民的期盼与党的奋斗目标
人民美好生活的主体是人民,我国研究者对此也有自己的见解。周中之认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里的人民是指全体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神圣权利。改革开放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其取得的发展成果要更多惠及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过上美好生活。”闫方洁指出:“中国梦与美好生活的价值主体不是虚化的整体、符号化的整体,而是每一个现实中的个体——他们人格独立,具有个人自主性,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自足的整体,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完满的、有生气的人,每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正因为如此,中国梦与美好生活的价值主体具有极大的包容性,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大众的个人利益,无论是身处哪个阶层、哪个领域,拥有何种兴趣、何种特长,偏好何种生活方式或文化形式的大众,都可以从中看到自身利益所在,都能在中国梦与美好生活的实现过程中赋予自我人生以意义,它们凝聚了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事关每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学界从个人幸福层面到全体人民幸福探讨人民美好生活的整体性,实现了认识层面的升华。陈云认为:“幸福绝不仅限于个人的幸福,而是人民的幸福。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追求个人幸福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仅仅限于幸福的个体性诉求,那么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甚至自私自利的幸福模式。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幸福的获得终究是要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因此,每个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都应该牢记集体的利益,要把人民的幸福放在首位,要在为创造社会整体幸福感的过程中实现自我幸福。”
此外,我国学者从多个角度出发,系统阐述了人民美好生活的五大特点:
第一,人民美好生活的主体性——人民幸福。杨增岽、袁凤娇认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的体现,人民幸福是我们党从创建到执政的一种矢志不渝的追求,是习近平幸福观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
第二,人民美好生活的源泉——劳动实践幸福。周中之指出:“美好的生活是用诚实劳动的汗水浇灌的。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诚实的劳动者。”
第三,人民美好生活的层次跃升——从物质幸福到精神幸福。我国学者张三元指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需要,它以物质生活需要为基础,但又高于物质生活需要,是人的价值和意义的升华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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